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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政法委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审计监督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关于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审计监督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委政法委财务核算工作,保证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做好财务内部监督制约有关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市委政法委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60万元以下,按规定由采购部门按单位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昆明市委政法委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审计监督工作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报价。

一、 项目名称

E1402重大审计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

二、 采购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 供应商满足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履行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 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材料提供截图及书面申明。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单独书面声明。

四、 项目服务内容

(一)审计经费列支是否合规。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和使用财政资金,别是各类专项经费,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开支范围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情况。

(二)审计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每一笔报销单是否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按层级审批的行为,一万元及以上的重大资金支出是否通过委务会讨论决定。

(三)审计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复印纸采购、设备采购、信息化项目、购买服务等事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和招标的行为,合同签订是否存在风险隐患,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是否履行规定程序。

(四)审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健全落实财务管理、工作就餐、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用制度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五)审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账簿是否按规定设置,是否存在应建账而没有建账,或虽建账但长期不记账、不对账的现象。会计决算的编制是否按规定编制,是否存在提供虚假编制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决算。

五、 供应商邀请方式

(一)询价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昆明市委政法委官方网站上发布询价公告。

(二)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六、 项目预算金额

市委政法委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审计监督工作预算资金为:28000元。

七、 资金来源

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

八、 响应文件需包含材料

(一)《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二)参与本次项目的工作方案(含报价)。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规定材料。

九、 评选方式、时间、地点

(一)评选方式:供应商密封报价,由我委根据供应商资质条件、经营状况、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选定中标供应商。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于公告期内递交响应文件至昆明市委政法委干部人事处(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1-1办公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

(三)评标时间:公告期满后,采购小组根据昆明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安排,召开项目采购会择期进行评标。

十、 中选通知

项目采购会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参选供应商比选结果。

十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丽叶;联系电话:0871-6316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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