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平安昆明建设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做好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印发的《昆明市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社〔2022〕18号)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制作平安昆明建设宣传素材,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平安昆明建设宣传(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302、117B1201)
二、 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委托有制作公益性质广告作品资质的第三方,制作提供开展平安昆明建设宣传的素材,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平安建设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内容制作2个公益动画短片。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2年预算的“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制作省级、市级政府公益性质广告作品经历;有制作平安建设宣传素材的经历。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宣传素材制作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2020〕25号)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政法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