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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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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系统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 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7. 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 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9.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等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法治昆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等相关工作。

10. 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队伍建设处)、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处),代管市法学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执法监督室、法治处、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市政法系统将一以贯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树牢表率标兵意识,紧扣护航全市生态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这一主题,奋力推动昆明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当全省政法工作的“排头兵”。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上实现新加强。在全市政法系统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热潮,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警、指导全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常备不懈防风险,在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三是坚持优化治理提质增效,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上实现新跨越。紧扣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目标,聚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四中心”融合实战化运行、以及命案防控和群众安全感提升等重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四是坚持厉行法治促发展,在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上做出新贡献。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呵护“春城绿、昆明蓝”,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护航。五是坚持持之以恒抓队建,在锻造新时代春城政法铁军上展现新气象。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做好政法政治督察和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春城政法铁军。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9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97.2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 2022年实有人员较上年发生变化,形成人员、公用经费减少22.94万元。

2. 2022年项目支出指标划转给所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经费,形成项目支出减少5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9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7.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 2022年实有人员较上年发生变化,形成人员、公用经费减少22.94万元。

2. 2022年项目支出指标划转给所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经费,形成项目支出减少50.0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9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9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实有人员较上年发生变化,形成人员、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3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项目支出指标划转给所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经费,形成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类)-36(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金额2,526.90万元,其中:“201(类)-3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76.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201(类)-36(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5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项目支出。

(二)“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金额119.04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三)“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97.64万元,其中:“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4.03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重特病统筹缴费。

(四)“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金额153.67万元,其中:“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13.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支出”40.00万元,反映向机关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该支出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我单位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计1个,项目名称:对下转移支付政法经费,金额100.0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类)-36(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金额100.00万元。用于进一步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巩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网格“五级联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和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治保会、调解会作用,做好基层村(社区)治安保卫工作,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市“两办”《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意见》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结合平安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昆明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中2021年在全市建设100个左右示范性标准的智慧安防小区的工作目标,根据2021年和2022年全市各县(市)区示范性标准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情况,对各县(市)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提供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该支出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8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3.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5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形成减少的原因: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预算,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肃财经纪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9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2年重点项目共有10个,分别是: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政法综合经费、队伍建设工作经费、调研宣传及信息化经费、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经费及慰问经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测评及工作经费和对下转移支付政法经费。

(一)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1.强化战略思维、坚持系统观念,围绕为COP15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一主线,紧扣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这一主题,抓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这一主业,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升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开展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政法新贡献;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工作责任制,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政策措施对综治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并与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评先受奖、晋职晋级挂钩,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市考评办,研究制定我市迎接2022年全省平安建设考评工作方案,确保2022年度我市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3.维护铁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沿线社会稳定,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努力实现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五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

(二)法治建设工作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1.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协调监督,统一执法思想、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促进信访形势根本好转。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负责对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对全市政法部门开展改革工作情况适时开展调研、督导、考核等,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提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切实开展“双百”法治宣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切实加强“昆明法治智库”建设等工作。4.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作为国内首个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平台,市委程连元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强调:要围绕“一带一路”倡议部署,依托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做好国际商事仲裁纠纷调解、企业跨国招商引资政策咨询、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发布、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工作研讨和国际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法律服务平台作用。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指导全市公安、安全机关,增强全市反邪教工作的预警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组织开展打击邪教组织网络煽动宣传和勾连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

(四)政法综合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穿于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建设等全过程,落实到政法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确保全市政法系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容不得半点差错、不能出任何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做好重点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同步提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蓝图,对标全市人民对平安的新期待,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建设,以优异工作迎接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教育与培训,订阅涉密方面书籍,切实提高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到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不失密、不泄密。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公益岗支出。

(五)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昆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政法保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组织建设,增强机关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提供坚强保证。3.通过政法教育培训,加强对政法队伍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职业精神等方面培训,着力提升政法队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时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应对处置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关爱干警工作,加强从优待警,及时将市委、市政府的温暖送到政法干警身边,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调研宣传及信息化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赢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做新做活做实政法正面宣传,做优做强做响政法网络新媒体,加强政法网军建设,提高政法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开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征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网络强国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政法网络新媒体创新发展,规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舆论工作,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为促进政法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昆明政法中心工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全市开展政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反映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进展、重要动向、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及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昆明政法》宣传阵地建设,以交流政法工作、研讨政法理论、促进平安和谐为己任,推动全市政法调研成果转化和理论实践创新。聚焦新时代我市政法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的重大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加大调研力度,加快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通过切实做好在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达到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八)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经费及慰问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及慰问经费”为延续性项目,主要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为己任,大力加强见义勇为宣传,积极筹集见义勇为资金,建立了“舆论宣传,政府表彰,基层奖励,社会关爱,司法保护”五位一体的见义勇为工作模式。我市每年推荐省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为3至5人,每年推荐由昆明市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5人左右,每年对我市历年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慰问。

(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测评及工作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通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测评及工作经费,用于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进行测评。同时,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对工作推进落实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通过评估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改,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力争在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昆明样板”,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确保2022年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十)对下转移支付政法经费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不断深化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智安小区”建设,在全市居民小区推广人脸识别探头、智慧门禁、车辆识别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等感知前端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提升小区技防和管理效能。充分运用人脸识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推进小区治理智慧化,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深化平安小区创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服务昆明市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2022年,全市居民小区实现智慧安防100%覆盖,昆明市居民小区智治体系基本形成,全年“零发案”小区占比达90%以上。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1.88万元,增加原因是定额指标调整;印刷费减少2.00万元,减少原因是预算细化结构调整;邮电费减少0.29万元,减少原因是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差旅费减少0.50万元,减少原因是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维修(护)费减少0.32万元,减少原因是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会议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培训费减少0.08万元,减少原因是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公务接待费减少0.45万元,减少原因是执行省、市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预算形成;工会经费减少0.30万元,减少原因是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基本工资指标减少;福利费减少0.60万元,减少原因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指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实有定编车辆未发生变化;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57万元,减少原因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印刷、差旅、会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98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5.67万元,固定资产436.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3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批复处置资产189项。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9项,账面原值97.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01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2022021710282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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