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昆明长安网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系统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9.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等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法治昆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等相关工作。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执法监督室、法治处、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处共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队伍建设处)、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处),代管市法学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维稳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7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7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2.56万元,减少比例为12.45%,形成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4.84万元,增加比例为12.53%。主要原因是:(1)实有人员增加,人员职级调整工资增加,保险定额指标调增,住房公积金核定数增加,形成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165.29万元。(2)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调整,根据实有人数计算,形成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9.55万元。

2.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97.40万元,下降比例为29.91%,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压缩,形成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70.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70.19万元,结转结余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2.56万元,减少比例为12.45%,形成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4.84万元,增加比例为12.53%。主要原因是:(1)实有人员增加,人员职级调整工资增加,保险定额指标调增,住房公积金核定数增加,形成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165.29万元。(2)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调整,根据实有人数计算,形成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9.55万元。

2.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97.40万元,下降比例为29.91%,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压缩,形成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70.1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97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84万元,形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实有人员增加,人员职级调整工资增加,保险定额指标调增,住房公积核定数增加,形成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165.29万元。2.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调整,根据实有人数计算,形成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9.55万元。项目支出14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7.40万元,形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压缩,形成项目支出减少。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其中:基本支出1570.19万元,项目支出1400.00万元):

1.“201(类)-36(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金额2636.10万元,其中:“201(类)-3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236.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201(类)-36(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8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项目支出;“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金额113.19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3.“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98.22万元,其中:“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4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医疗缴费;“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5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统筹缴费。

4.“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金额122.68万元,其中:“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17.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支出”5.40万元,反映向我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其中:基本支出1570.19万元,项目支出1400.00万元):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各类工资报酬支出,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金额13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301(类)-01(款),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金额23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301(类)-02(款),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金额44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301(类)-03(款),工资福利支出-奖金”金额35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奖和精神文明奖等。

(4)“301(类)-08(款),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10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301(类)-09(款),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金额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6)“301(类)-10(款),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6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7)“301(类)-11(款),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金额2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301(类)-12(款),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金额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301(类)-13(款),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金额11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金额148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9万元,项目支出1330.0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302(类)-0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金额134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万元,项目支出133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及各项专项支出。

(2)“302(类)-02(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金额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印刷费支出。

(3)“302(类)-0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金额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302(类)-1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金额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302(类)-13(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金额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6)“302(类)-15(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金额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7)“302(类)-16(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金额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国(境)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8)“302(类)-1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金额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302(类)-28(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金额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10)“302(类)-2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金额1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11)“302(类)-3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2)“302(类)-3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金额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3)“302(类)-9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无法归属科目的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如:对下补助经费、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金额为4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03(类)-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金额3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2)“303(类)-07(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金额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重特病统筹及公务医疗补助缴费。

4.“399(类)其他支出”,主要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金额为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

(1)“399(类)-99(款),其他支出-其他支出”金额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治理(网格化、治保会、智安小区)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0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该支出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0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该支出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金额70.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巩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网格“五级联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和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治保会、调解会作用,做好基层村(社区)治安保卫工作,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市“两办”《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意见》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结合平安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昆明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中2021年在全市建设100个左右示范性标准的智慧安防小区的工作目标,根据2021年和2022年全市各县(市)区示范性标准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情况,对各县(市)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提供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0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该支出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3万元,较上年减少9.64万元,下降45.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形成减少变化的原因:我部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相应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8.7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形成增加变化的原因:根据2020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预计2021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93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化幅度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93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化幅度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化幅度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形成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定编实有车辆2辆,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定额指标计算,故预算金额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编制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尤其是加强重点项目的编制、绩效跟踪、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反馈、绩效运用工作,切实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58.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增加9.55万元,增长6.41%,其中:办公费减少4.27万元,减少原因是定额指标调整;印刷费增加2.00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邮电费增加0.72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水费减少1.96万元,减少原因是饮用水费定额标准与办公费定额进行了合并;差旅费增加1.25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维修(护)费增加0.80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会议费无增减变动,定额指标为10.00万元2021年预算未发生变化;培训费增加0.20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4.50万元,增长原因是办公费细化形成;工会经费增加0.40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福利费增加1.50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动,实有定编车辆未发生变化;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35万元,增长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06万元,增长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我单位2020年年末资产总额为:203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502.22万元(库存现金0.00万元,银行存款1501.62万元)占比73.65%;固定资产为534.05万元,占比26.18%。固定资产较2019年年末增加1.58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新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3.36万元,占比0.16%。无形资产较2019年年末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化幅度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新购无形资产。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基本支出157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84万元,形成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因实有人员增加,人员职级调整,工资增加等原因,形成人员经费2021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165.29万元。

2.因实有人员增加,同时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有所调整,形成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9.55万元。

综上所述形成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14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7.40万元,形成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压缩2021年预算项目形成经费减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


Copyright ©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地址: 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5层 邮编:650500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络支持:0871-6396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