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财务管理咨询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财务综合服务。
二、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一)完成绩效评价及考核(根据要求,对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及考核(根据要求,辅助甲方补充完善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查缺补漏,形成评价报告与考核资料);
(三)会计基础性评价(根据财政要求,对本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四)辅助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及决算;
(五)2019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衔接的后续财务报告辅助咨询等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00元/月,一年共计30000元。
(二)资金来源: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承接标准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章事项;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配备人员具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代理工作经验。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