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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目录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市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二、市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三、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政策、部署,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0.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政法委的工作。
11. 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处、宣传处、机关党委;
中共昆明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指导协调处;
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处、基层指导处、社会管理工作处,同时代管市铁路护路办;
昆明市维护稳定办公室内设:稳定处;
中共昆明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秘书处、综合指导处、涉外工作处;
市法学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的部署。
2.负责办理市人大、市政协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工作。
3.负责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4.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重大案件。
5.掌握、反映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情况,管理政法工作信息,开展政法宣传工作。
6.负责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7.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9.组织、协调全市铁路护路治安联防工作。
10.负责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11.负责全市法学研究工作。
12.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表彰、优抚见义勇为人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编报基本支出时,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 55人(含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5人(含行政编制49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财务总收入4,99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91.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91.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1.19万元(本级财力4,991.1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91.1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99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99万元,项目支出3,274.2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纪检监察事务的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0.00万元;“201(类)-36(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其他共产党机构的支出4,619.91万元;“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7.72万元,主要反映部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27(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1万元,主要反映部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0-11”,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93.22万元;“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支出138.93万元,主要反映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301(类)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金额1,493.91万元,“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金额3,260.56万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金额为236.7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金额1,236.00万元,为我单位项目支出,资金来源均为市级财政拨款,均为补助下级支出。
其中:
1.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补助经费100.00万元;
2.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0.00万元;
3.治保会、调解会工作补助经费336.00万元;
4.网格化服务管理补助经费70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7万元,减幅1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0万元;2.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4.公务用车运行费6.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1)2019年预计公务接待计划、接待批次有所下降;
(2)车改工作完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基本支出1,71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0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
(1)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增加,2019年工资调资,目标奖单位预算标准增加,综合影响下与上年相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增加,由于职工职位晋升,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3,274.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7.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
(1)2019年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000.00万元;
(2)单位各项目经费政策性增加557.21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8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形成定额指标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和会议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我单位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为:63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4.44万元(库存现金0.80万元,银行存款93.64万元)占比14.89%;固定资产为539.98万元,占比85.11%。总资产较2017年年末减少71.18万元,减幅10.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加快支付各类往来资金,货币资金减少171.01万元,同时2018年新购涉密设备固定资产资金99.82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全覆盖、全推进”的要求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会议,确定绩效评价重点,选取适合的绩效评价方式,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标准,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评价结论,得出绩效评分,确定年度实施的项目。
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编制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尤其是加强重点项目的编制、绩效跟踪、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反馈、绩效运用工作,切实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09113718270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