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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职责任务,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处5个职能处(部)室和机关党委。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市维稳办、市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人员编制情况:共有各类编制62人,其中行政人员58人(公务员54人,工勤人员4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公务员50人,工勤人员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二)部门职能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政法委机关是市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有: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推进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政策、部署,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7.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指导各县区委政法委的工作;

10.完成省委、市委和省市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深入推进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我市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委财务管理行为,预防错误,保证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2017年修改完善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建立预算、收支、报销、借款等核算规定;并制定《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工作制度》、《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工作制度》、《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内控机制基本健全完整,基本能够满足业务和管理活动需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的制度履行会计职责。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7〕17号),批复预算总额为3,0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83.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38.10万元。决算数为1,9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280.93万元,项目支出为70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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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7年预算合计数与年终决算数差额原因为,市财政局代管资金已在市财政局进行决算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进行核算。其中包括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0.00万元;网格化服务管理补助经费700.00万元;治保会、调解会工作补助经费324.60万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补助经费100.00万元,共计1,224.6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流程、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市委政法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及时入账,合理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401,678.00元,2017年度未新增固定资产,无固定资产报废等情况。经本次抽查认为: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总目标: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坚持一手抓从严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一手抓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扎实推动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的成绩打赢了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这场硬战。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18〕56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3个一级指标,包括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11个二级指标,包括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40个三级指标,其中28个共性指标,12个性指标,详见附件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制定过程如下:

1.合理配置专业人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本次工作的核心,为科学合理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市委政法委抽调具有丰富绩效评价经验的技术骨干,组成前期工作组,严格按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工作。

2.对比分析确定一、二级指标。结合《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18〕56号)、以及部门绩效目标等相关资料,确定三个一级指标(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的权重以及二级指标的内容和权重。

3.充分研究部门资料确定三级指标。通过反复与被评价部门沟通,以及对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认真研究和整理分析,结合部门行业的特点、部门自评指标体系和部门内控制度等文件,研究修订三级指标的评价内容和权重。

4.试点修改。为保证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审核通过后,将选择试点地区对该体系进行评价试点,通过试点分析各级指标评价数据是否可取、评价依据是否充分,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等再开展实地抽样评价工作。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1〕416号);

4.《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

5.《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18〕56号)

6.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市委政法委本级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89分,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2017年市委政法委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市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委内各部门的支出责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市委政法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对内控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对市委政法委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预算绩效公示制度,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分管委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一级带着一级干,共同落实指标中的重点工作。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分析

部门决策包括部门目标和部门职能。该项满分35分,得分32.50分,得分率92.86%。

(1)部门目标

市委政法委设定了2017年度工作目标设立明确,并与部门职能一致;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相对应;绩效目标基本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一致,但部分绩效指标不具有可衡量性。

(2)部门职能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以及市委政法委提供的部门基本情况,已经进行了清晰地界定了市委政法委的部门基本职责、科室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和各机构工作具体职责内容。2017年市委政法委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均与部门职责匹配。

(3)资源配置合理

市委政法委预算程序基本合理、依据充分,项目支出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但预算调整无相关文件。办公资源投入基本合理。通过访谈调研,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作量较大,办公人员较少,任务较多,导致一人多岗。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基本合理,2017年均已完成相关工作。

2.部门管理情况分析

部门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该项满分20分,得分18.50分,得分率92.50%。

(1)预算管理

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支出预算配置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大部分均能保证项目完成。并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相关预算绩效事项进行管理。市委政法委对人员成本、“三公经费”预算配置方面控制程度较好,预算程序、支出均合理,但预算申报依据有少数项目申报与实际支出出入较大。

(2)财务管理

为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行为,预防错误,降低项目建设风险,保证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工作制度》《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但无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人力资源管理

人员编制情况:共有各类编制62人,其中行政人员58人(公务员54人,工勤人员4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公务员50人,工勤人员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32%。市委政法委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此文件对本委人员进行考核。

(4)资产管理

市委政法委未制定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

(5)业务管理

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市委政法委制定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内容。业务执行过程中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方式、程序规范。

3.部门绩效情况

部门绩效包括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该项满分45分,得分43.39分,得分率96.42%。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7年市委政法委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提供组织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市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委内各部门的支出责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市委政法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委政法委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一年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市委政法委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建章健制,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根据市局绩效考核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市委政法委实际,细化指标,完善标准,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考核责任。使市委政法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要求考核必须到岗、到人,严格执行考核办法,不能走过场,每月考核,每季度进行汇总,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总结讲评,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2017年修改完善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是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预算绩效公示制度,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2017年,除在对外门户网站——长安网上公示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外,还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将经费支出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委领导汇报,并在书记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是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五是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按照要求,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三)严格标准,努力提高工作任务质量

坚持以绩效管理考评为抓手,推动和促进政法工作、综治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发展。注重严在平时,通过加强对绩效指标中重点任务的梳理和对账销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抓好督促整改。树立成果意识、期限意识,使绩效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工作、提高效率的新机制。针对法治昆明建设我办承担的大项任务多、压力大,重点改革工作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强力推动政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严明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分管委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一级带着一级干,共同落实指标中的重点工作。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的联络和牵总工作,加大了督办力度,各责任部门之间做到了互相支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主动向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对绩效管理相关数据采集、材料报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了数据、资料、信息准确、及时。

六、存在的问题

1.年中预算与支出不一致的、未及时进行的,需要进行预算调整额,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年末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返回财政。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可衡量,导致部分指标年末无法进行量化考核。

3.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市委政法委未制度固定资产制度建设,以保证固定资产的管理有效性及规范性;未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仅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进行管理。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尽量避免年中追加预算的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及时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对项目绩效目标应根据上年度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单位情况进行梳理,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衡量性。对各项目及部门管理采取年中考核监督的措施,对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并对不合理及实施不佳的进行调整。

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入账、管理、报废等程序明确相关规定,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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