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财务咨询服务;
(二)文件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和《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的规定。补充要求。
(三)服务类型:财务管理咨询(E1504)。
二、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一)辅助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包括内容:一上环节(1)项目入库(辅助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基本支出填报、项目支出填报(辅助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二上环节 根据一下控制数修改相关支出金额与绩效目标,完成二上上报。公开环节 辅助单位编写预算编制说明、预算信息公开;
(二)辅助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含:决算报表填报、决算编制说明编写,决算信息公开);
(三)会计基础性评价(根据财政要求,对本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报告填写与上报(根据要求,完成内控报告系统的填报,形成评价报告);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包括:卡片管理及资产报告系统的填写与报送);
(六)绩效评价及考核(根据要求,辅助单位参与项目绩效自评、中期评价、跟踪评价、年度绩效评价及绩效考核,并报送相关资料。不包括:财政局要求独立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如政策性资金绩效评价,专项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2019年政府会计准则衔接及后续财务报告辅助编制等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300元/月,按季度支付。一年共计27600元。
(二)资金来源:单位公用经费。
五、承接标准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章事项;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配备人员具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代理工作经验。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购买内容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和《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补充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该服务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下,满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